《清至民初卫河流域水灾与人地关系研究》孟祥晓著 郑州大学出版社 2019/12/1
内容简介:
卫河即隋唐大运河中的永济渠、宋元时期的御河,明清时称为卫河,历史时期曾是漕运和南北交流的重要通道。《清至民初卫河流域水灾与人地关系研究》选取学界关注较少而又极其重要的卫河流域为研究对象,以水灾为切入点,在历史地理学理论指导下,运用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从灾害史、环境史、社会史的契合点入手,在比较完整的区域、时段内建立了水灾与人类活动和社会变迁即人地关系变化的一个模式,综合研究了水灾对自然及社会诸方面的影响,以及人类对水灾的能动应对。
目录:
《清至民初卫河流域水灾与人地关系研究》:
(二)以邻为壑与遏水病邻
发源于山西省的小丹河是卫河上游的一条支流,每当夏秋洪水暴发之际,获嘉一带的洪水就会顺小丹河建瓴而下,由新乡到汲县人卫。但因河道狭窄,时有淤浅,故在卫河上游沿岸的获嘉、新乡、汲县各地,为了宣泄本地洪水,以县为单位的沿河各地会在本辖区内疏沟浚渠,以增加排水量或下泄水道,减少洪水对本地的冲击和淹浸。但是,上游之水依次向下游宣泄,而位于下游的汲县则因地处由丹入卫的河口处,上游来水较大而卫河一时难以迅速下泄,加以汲县地势较低,所以往往发生洪水四溢,淹浸县城的惨剧。于是就会出现一方要求疏浚河道泄水、一方坚决反对的争执。
地处卫河上游地区的卫辉府汲县,因“地极洼下,境内绝无沟渠,惟恃卫河一道以为宣泄,而卫河又极浅隘,每当伏秋霖潦,西北太行诸山坡水,奔注辄有漫溢之虞。故前人屡议改沁丹人卫以济漕运,卒惧其不能容纳而止”。雍正乙卯,“新乡土民呈请开浚孟姜女河,导其地白水坡、关家庄等处,二十余里之积水直达郡城西的小石桥人卫河。水势汹涌,卫不能容,溃决四出,以致汲邑坏堤防、圮城郭、漂庐舍、没田禾,屡告灾荒,频繁赈恤,汲之士民蒿目怵心”,所以,汲县民人呈请不让再行挖挑。有反对者指出:“新乏请近于以邻为壑,汲之请同于遏水病邻”,无论新乡还是汲县的做法都是不妥的。
支持汲县者则提出不同意挑挖孟姜女河,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卫辉郡地势西高东低,汲县低于新乡,而新乡又低于辉县和获嘉。以前“辉县人挖境上残堤使山水注新,新则控之。获嘉人请开段岩河使积水入新,新则阻之,皆以水无去路,恐被淹没之害为辞”,难道新乡的水注于汲县就可以吗?二是提出汲县并非不让上游之水归注该县境,而是因下游宣泄不畅,如果洪水归汲,就会导致汲县的水灾。治水应当从河道的下游开始,下游通畅,疏导上游的积水才不会造成下游地方的漫溢淹浸。三是卫河经行较远,功难卒就。即使下游治理,也因浚县境内有“一十八里山根石底,断不能疏凿,是下流之不可治彰彰可睹”。所以,如果下游无法畅通,而上游之水全行注汲,则汲县怎能承受?四是既然下游无法通畅,若开孟姜女河使全水归汲则害大。反之,虽然新乡、汲县都会被灾,但水分而害小,“汲之请特择祸莫若轻之意也”①。
鉴于以上原因,汲县民人认为不能疏挖孟姜女河河道,使新乡之水归汲而入卫。“古来善治水者必自下流始,盖惟下流深辟,水有所容蓄,斯上流可疏通以贯注之,若下流不治而徒从事上流,则水行益迅激而无所归,其横决也必甚。”①
(三)扒堤放水与护堤挡水引起的械斗
洪水能否顺畅下泄关系到发水之地一方的安全,如果下游筑堤拦截来水,就会使上游洪水无处下泄而遭水淹之苦,是以处在同一河流上下游的相邻县之间,常常为此发生纠纷,有时甚至引发械斗。
临清州城西北乡后冯庄、常家庄等处与直境清河县洪河村、潘庄二哥营一带壤地相接,两境民人屡因筑埝争控。早在光绪十九年时,清河潘庄与临清常家庄就曾因水问题发生纠纷,事隔十余年又起争竞,而究其原因,皆因水道未疏所致,“土埝以外系临清民地,均被水淹。土埝以内系清河民地,并未被水”,所以被水一方要求扒堤泄水,而另一方则反对扒堤,以保护本境田地,“盖水在上游,临民受害。水在下游,清民受害,利害切已,争端即生”。□后经过直督鲁抚双方协定,“上游临民永不准挑沟顺水,下游清民永不准筑埝截流,任水自行,并勒石以垂久远而杜争执”。②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能以“顺其自然”的方式双方妥协解决。
广平与魏县的械斗亦是因魏县筑堤阻挡了上游广平洪水的下泄而引发。清初顺治年间的漳河流经北路,对魏县影响不大,“由临漳北流,过邯郸河沙堡,又东北由永年曲周合于滏,十年复还故道”。到了康熙初,漳河向南发生迁徙,魏县境内漳河水患日益严重,“由成安入广平县界,数决田户悉没,民不能稼者数载。三十八年巡抚都御史李光地议开支河以杀水势,由广平入魏北境,过义井村西寺堡(堡之北半亦名后屯或称后屯河即此)寺庄,复由广平及元城、馆陶境入御河,魏之再患漳自此始。”为了保护魏县境漳河流经附近的村落,魏县知县相继在广平与魏县的边界修堤。康熙三十九年魏县知县王廷栋重修长堤以护城东南西诸村,因“欲筑堤防为邻邑中挠”,可能并未修成。四十三年,魏县知县蒋芾筑支河堤,复筑斜堤障西来漫水,以护城北诸村,从而引发了广平民众的不满,“从逾千人”③的“广平民争之,持械器与魏民相斗伤。芾躬率民役逻守,身当其锋,未几,芾去,余堤亦废。而漳且南徙入支河矣”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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